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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一、采购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三人的签字。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

1.固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局发财处或局装勤中心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后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固产管理员和分室管理员分类负责。

2.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类登记账册,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帐卡相符,账账相符。

3.登记账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物品,由固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固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赔偿。

9.赔偿办法由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固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固产保管员签字、说明,按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

4.报废物品的残值处理需经学校固产处理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并公示一周。由固产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公开、公平、公正地逐一处理。在优先处置给本校教职工的基础上,采取竞拍、赠送等形式妥善处理已报废的物品。报废物品处理后的残值资金,要及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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