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职能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工会的职能:维护、参与、教育、建设。
维护职能是指学校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参与职能是指学校工会组织和教育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教育职能是指学校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和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教书育人,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教育、教学业务素质;
建设职能是指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即建立健全工会各种委员会,建立独立的工会财务,确保工会独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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